1月2日发生的跨洋列车事故是由于超速驾驶所致。事故发生时,列车正以每小时65公里的速度行驶,而最高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共和国总检察官埃内斯蒂娜·戈多伊(Ernestina Godoy)表示。戈多伊·拉莫斯在向媒体发布的声明中补充说,根据初步结论,联邦总检察院(FGR)已决定对负责列车的人员以过失杀人和伤害罪提起刑事诉讼。因此,昨天已开始逮捕嫌疑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总检察官表示,对轨道、材料或任何铁路基础设施部分的检查均未发现任何损坏,并且所有要求和规定均已得到遵守。总检察官还提到,在检查列车的黑匣子后,铁路当局发现司机多次超速行驶,因为在一些直线路段上,列车时速达到了111公里,而最高允许时速为70公里。(信息正在更新中)
墨西哥列车事故:超速导致
墨西哥总检察官称1月2日的列车事故是由超速引起的。当局已对员工提出刑事指控并开始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