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安乐死是被禁止的,也没有任何法律框架允许医生干预以导致患者死亡,即使患者明确要求也是如此;然而,该法律规定了预先医疗指示(advance directives)这一概念。这一概念允许个人在患有绝症时拒绝延长生命的治疗,并选择姑息治疗,但不允许加速死亡。该规定在墨西哥的13个州实施,尽管细节各不相同,但所有法律都一致认为,积极安乐死和协助自杀是不被允许的。在墨西哥城,《预先医疗指示法》规定,任何成年且心智健全的人都可以表达不愿接受延长生命的治疗。第3条明确规定:“预先医疗指示文件是一种工具,个人在其中自由且明确地声明是否愿意接受会导致治疗过度(therapeutic obstinance)的医疗手段、治疗或程序。”与此同时,在墨西哥州,《预先医疗指示和晚期患者权利法》在第8条和第10条中允许患者拒绝延长生命的医疗程序,保障姑息治疗,但明确禁止使用药物导致死亡。在哈利斯科州,《预先医疗指示法》指出,患者可以根据第12条的规定,在临终情况下拒绝接受生命维持治疗。医疗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书面决定,但禁止以结束生命为目的提供药物。同样,在瓦哈卡州,《晚期阶段人员权利法》在第7条中规定:“保障患者拒绝延长生命的治疗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授权可能导致死亡的行为。”在纳亚里特州,《晚期患者权利法》保障姑息治疗和拒绝治疗的可能性,但禁止主动导致死亡的行为。根据第9条:“保障患者不接受旨在主动导致其死亡的治疗的权利。”此外,在科利马州,《预先医疗指示法》保护个人不通过侵入性医疗措施延长生命的决定,并明确指出,根据第5条和第6条,任何旨在结束生命的干预都是被禁止的。而在阿瓜斯卡连特斯州,其法律框架指出,患者可以在临终阶段决定不接受延长生命的治疗,但医疗人员不能以导致死亡为目的提供药物,第43条对此有规定。圣路易斯波托西州的《晚期患者权利法》在第11条中提到,允许进行姑息治疗和拒绝延长生命的治疗,但积极安乐死是被明确禁止的。在米却肯州,《预先医疗指示法》保障患者自主决定治疗的权利,但第14条规定:“任何医疗程序的目的都不应是导致患者死亡。”同样,在伊达尔戈州,《晚期患者权利法》指出,必须尊重不延长治疗的决定,而安乐死仍然是非法的,第7条对此予以支持。在瓜纳华托州,其现行地方法律允许拒绝延长生命的程序,但第12条规定,任何导致死亡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最后,在尤卡坦州,《预先医疗指示和姑息治疗法》规定患者可以拒绝治疗,但根据第9条,明确禁止任何主动导致死亡的干预。尽管有这些限制,一些案例还是推动了公众的辩论。萨玛拉·马丁内斯是一位活动家,她从17岁起就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和严重并发症,包括狼疮,她一直在寻求将安乐死合法化,作为在极端痛苦情况下有尊严地死亡的选择。2025年10月,马丁内斯向共和国参议院提交了一项名为《超越法》(Ley Trasciende)的倡议,旨在修改《卫生总法》和联邦刑法典,允许患有绝症或慢性退行性疾病且意识清醒的人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目前,该倡议仍在公共论坛中进行分析和讨论,但尚未提交到参议院全体会议,这使得积极安乐死的监管仍处于墨西哥法律框架之外。
墨西哥的安乐死:法律框架与公众辩论
在墨西哥,安乐死是被禁止的,但预先医疗指示法允许绝症患者拒绝延长生命的治疗。尽管如此,像萨玛拉·马丁内斯这样的活动家正在为积极安乐死的合法化而奋斗,这引发了广泛的公众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