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圣周的到来常常在工人和雇主之间引发一个反复出现的问题:在这些日子里工作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联邦劳动法》(LFT),特别是其第74条,墨西哥的强制性休息日有明确界定。其中包括1月1日、5月1日或9月16日等日期。然而,圣周四和受难周五都不在这个官方名单中。
因此,这些日子不被视为强制性假日,这意味着:如果工人在这些日期工作,他们没有法律权利获得双倍或三倍工资。支付方式与正常工作日相同,除非与雇主另有协议。
这一解释直接源于现行法律文本,因此它不取决于公司的自由裁量标准。《联邦劳动法》规定,当工人在强制性休息日提供服务时,他们应获得正常日薪外加一笔额外的双倍工资,即总共三倍的报酬。